扶困助学资金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及高等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生活补助、免学费等,分春季、秋季学期分别拨付各区财政部门、市本级各相关学校。
各类资金资助标准:学前教育500元/生/学期;义务教育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市属学校的特殊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补助标准统一为小学750元/生/学期、初中生1,00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00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800元/生/学期;中职免学费2200元/生/年;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助学金3300元/生/年等。
2019年我市共计安排各类学生资助资金7,598.628万元。春季学期共计安排2,834.995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142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063.36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60.45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经费79.86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财政补助经费235.62万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953.7万元;秋季学期共计安排4,763.633万元,其中学前教育210万元,义务教育1,512.425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353.38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66.08万元,中职助学金916.038万元,高校奖助学金1,705.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