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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印发市级财政票据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徐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4-17浏览次数:

    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持续提升票据监管水平,近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徐州市市级财政票据实施办法》,规范了票据管理流程,填补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空白。

    一是夯实了电子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打通业务系统与非税系统壁垒,细化了电子票据开具、查验、核销流程,加强了财政电子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明确了票据申领报送资料。根据收费项目性质将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三大类。针对不同种类财政票据,明确申领所需资料,强化了财政票据领用监管力度,也为用票单位领用票据提供了便利。

    三是拓展了票据获取服务渠道。交款人除通过票据开具单位获取财政票据外,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票夹”、苏服办APP“江苏财政电子票夹”获取电子票据,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了交款人缴费体验。

    四是规范了纸质票据销毁程序。纸质财政票据实行先核销后销毁制度,用票单位进行票据清点、登记造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送,市财政局负责清点、查验、销毁,规范了纸质票据销毁程序,建立了定期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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