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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1
各位教职工:
根据院长办公会精神,学校鼓励教职工提升学历水平,但在报考之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历学习和业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学校按计划给与安排。今后凡未经学校批准自行报考者,学校将按文件不再批准。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8年4月21日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历学习和业务培训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