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召开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制定会议,安德锋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基础部及二级学院代表参会,教务处徐雪礼处长主持会议。
安德锋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道德品德、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的如何,要进行综合评价。如何评价、评价内容和项目、谁来评价、评价数据汇总及统计,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商讨制定。各参与部门要主动介入,认真研讨,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
教务处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由“通用能力评价”“专业能力评价”“核心素养评价”“德育活动评价”等部分组成,分别由任课教师、班主任评价。会上,学工处和团委还针对核心素养的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交流了看法,基础部和二级学院代表对于通用能力评价和专业能力评价方面提出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