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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订单班”再添新成员——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与我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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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24

5月24日上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总工程师徐劲松一行4人来我校交流考察,并与我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副院长胡恒庆出席签约仪式,轨道交通学院院长曹玉彦等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胡恒庆副院长介绍了我校的办学思路及专业特色,希望双方凭借“订单班”签约这一良机,在实习就业、科研创新、技术培训等多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轨道交通学院院长曹玉彦重点介绍了该院的历史渊源、师资力量、实训设施及轨道交通相关专业建设发展情况。

徐劲松总工程师希望通过与我校的合作,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培养优秀轨道交通行业人才,实现校企共同发展。随后,徐劲松总工程师与胡恒庆副院长共同签署了订单培养协议书,并实地参观了校园和轨道交通学院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