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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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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2

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拥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等检测资质。因企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面向徐州市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1. 岗位

职业经理人1

2.职责

1)职业经理人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经营。

2职业经理人要保证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核查通过相对应的资质聘期内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承担人员薪资、设备设施及场所所需费用。

3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员工拥有直接人事管理权,包括:人员招聘、入职定薪、社会保险、岗位调整考核、解聘职业经理人所聘用人员需在甲方备案;聘期结束,职业经理人所聘人员劳动协议自动解除,所需履行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职业经理人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资人)缴纳协议规定的目标利润。

5)职业经理人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经营的监督

6职业经理人聘期内所购置仪器设备,聘期结束由乙方自行处置。

三、聘任期限

任期为5年。

四、应聘条件

1.应聘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聘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应聘者具有三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经验,所在的企业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资质

四、招聘流程

招聘将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录用应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面试。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312日至2024319下午4:30

2.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送至江苏省徐州技师综合楼201

2)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管理经验、个人征信报告(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周内的)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材料、经营方案、目标利润总额及每年目标利润表,面试当天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场以备检查。(以上材料复印件需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写上***报名材料”字样。)

3)应聘者对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6-85855705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润港大道15

 

 

 

 

职业经理人聘用协议

甲方(聘用方):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聘任乙方担任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职位,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以及利益等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任职位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职业经理人职务负责徐州科正检测正常经营,任命文件由甲方下发,并与乙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聘用协议期限

聘任期5年,即从2024 4 1日起至2029331日止。

三、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经营。

2乙方要保证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核查通过相对应的资质聘期内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承担人员薪资、设备设施及场所所需费用。

3乙方对公司员工拥有直接人事管理权,包括:人员招聘、入职定薪、社会保险、岗位调整考核、解聘乙方所聘用人员需在甲方备案;聘期结束,乙方所聘人员劳动协议自动解除,所需履行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定期上级主管部门(投资人)缴纳协议规定的目标利润。

5)乙方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经营的监督。

6)乙方聘期内所购置仪器设备,聘期结束由乙方自行处置。

经营利润及管理

1.目标利润:第一年利润(税后)     万元;第二年利润(税后)     万元;第三年利润(税后)     万元;第四年利润(税后)     万元;第五年利润(税后)     万元

2.聘任期间,乙方应保证按季度向甲方上缴目标利润,上缴时间为一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上缴数额为年度目标利润(税后)的25%

3.乙方缴纳完目标利润,剩余利润可用作日常运营、支付人员工资、购置设备设施、改善场所环境等支出。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聘任期间按年度上交保证金至甲方,数额为考核年度目标利润的30%

六、考核管理

1.202441日起为乙方考核起始点,起始点视为利润、费用全部清零。

2.乙方须遵守公司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日常工作监督和业务监察;离职时,须接受离任审计。

3.乙方接受甲方监督,配合甲方做好财务审核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4.乙方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管理,做到:严格标准,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科学准确,严禁虚假。制度公开,接受监督。

5.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发生各类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若发生,乙方及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个人融资及担保,否则,形成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个人承担。

、社会保险管理

1.乙方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2.乙方所聘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

、提前解聘

聘任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聘,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乙方不得干扰公司经营行为自觉接受后续相关工作

1.乙方在工作中违反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第五项、第六项等合同约定的考核管理规定的。

2.乙方无故不履行职责或转让委托他人经营,导致聘任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侵占国有资产或乙方个人有其他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九、其他约定

1.对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依法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内容不足之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双方在本合同中预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约定的联系方式,一方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件视为对方收悉。一方变动地址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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