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财务审计处 欢迎您!
◎ 学校主页 | ◎ 加入收藏 | ◎ 设为首页 | ◎ 联系我们
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公开公示   | 党建专栏   | 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   | 会计视野
财务审计处 友情提示 今天是: 
天气情况:

 
工作动态
 
     
    校园卡微信充值
       
     
     
    工作动态
       

    我市出台完善产业发展基金运作管理机制的政策意见

    信息来源:徐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8-0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制,为各类基金在我市投资运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保障,营造更加宽松的运营环境,近日,市政府以徐政发【2017】48号文件,出台了完善产业发展基金运作管理机制的政策意见:

        文件规范了市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流程,包括公开征集、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合作谈判、管委会决策、社会公示、协议签订、出资及绩效管理等。

        文件重点完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运作方案,主要包括:

        1.扩大引导基金设立规模、筹资范围:根据当前产业基金设立进展和实际需要,将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规模由70亿元增加到100亿元;在市本级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认缴的基础上,将铜山区、贾汪区、新城区和徐州高新区一并纳入出资范围。

        2.规定了引导基金认缴比例:市本级50%,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和贾汪区各10%,铜山区、泉山区和新城区各5%,鼓楼区和云龙区各2.5%。

        3.明确引导基金参股投资基金的比例和收益让利幅度。

       (1)鼓励设立与我市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的母基金,由母基金采取参与设立子基金,细分投资领域;引导基金参股各支母基金原则上不超过母基金规模的30%。

       (2)对以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参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

       (3)对基金规模大、地方产业贡献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管理公司能力强的参股基金,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引导基金参股比例,报经基金管委会审批。

       (4)实施参股投资基金在我市投资比例与引导基金收益让利挂钩机制。参股投资基金在我市投资比例越高,引导基金收益让利幅度越大,鼓励和吸引投资基金导入的项目更多落地我市。

        4.提出了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基金投资决策方式。按照国内投资基金通行做法,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人,以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观察员、联络员等多种形式参与参股基金投资决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

        文件的出台,对我市产业基金的加速落地,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TOP】【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  公开公示  /  财务查询  /  办事指南  /  预约报销  /  会计视野

    Copyright 2009-2017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财务审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郊丁楼徐州技师学院财务审计处 邮编:221000 联系电话:0516-85956997 Email:xzjsxycwc@163.com
    苏ICP备14024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