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财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依据财经法规和会计信息对学校资金进行计划、控制、分析和监督的学校一级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各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编制学校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及学校部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有职工12人,其中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7人。近年来,被江苏省物价局授予“2008-2009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被徐州市财政局评选为“201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学校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招生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3月,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财务处职责范围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拟订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工作计划,经学院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在学院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过程中,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学院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及学院部门预算,认真编制学院部门决算。学院财务预算及经费分配方案,经学院批准后负责预算执行与管理工作。
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防范风险,努力降低学院筹资成本,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基本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加强支出管理与会计监督,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对院内各二级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把学院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做好学院教育事业、基建、后勤保障等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日清月结,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为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
六、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配合实物管理部门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与督查工作,促进学院资产安全与完整。
七、按照省市文件规定负责学院收费项目的申报及收费票据的管理,规范校内收费行为。
八、负责本处室人员的思想政治、继续教育、专业技能的学习工作。
九、做好会计档案的装订与保管以及各种财务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它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