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徐价费〔2015〕63号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你校《关于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提高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报告》(苏徐技师院[2014]43号)、《关于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提高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报告》(苏徐技师院[2015]14号)收悉。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经现场勘查和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新建的四区学生宿舍楼(6人间、独立卫生间、淋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四区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中电量限为每生每年320千瓦时,用水量限为每生每年50吨,超过部分由学校按成本收费。
二、升级改造的AB楼、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宿舍楼,因设施配置还未完全到位,待整改到位后你校重新提交调价申请,我局再核定AB楼、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宿舍楼的住宿费收费标准。
三、你校新建的四区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14年秋季学年起执行。希你校接此批复后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监督。你校应当允许住宿学生自由选择与自己经济能力相适应的学生宿舍,不得强制安排学生住宿。
特此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