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秋季学生收费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通知如下:
1、根据财政局通知,学费一律采取银行卡托收方式缴存国库。请缴费的同学在确认所持有的建设银行卡(中职卡、储蓄卡)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学杂费足额存入卡内。
2、根据银行卡缴费完成率,对班主任具体奖惩方案如下:
9月15日前,银行卡基础资料健全准确、并通过银行卡缴费完成100%的班级,分四种情况:
班级人数40人以上(含40人),班主任奖励500元;
班级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奖励400元;
班级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奖励300元;
④班级人数少于20人的,奖励200元;
缴费率低于70%的班级,班主任罚款100元;
缴费率低于60%的班级,班主任罚款200元。并报请学院进一步研究处罚方案。
3、以后学杂费收缴、助学金发放、毕业生退书费等都通过建设银行卡办理,不再通过现金交易,请无卡的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抓紧时间到建设银行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或中职卡;
银行卡丢失的抓紧挂失补办;
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建行中职卡的,请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
④有关任何办卡问题,请拨打95533咨询;
⑤将新的建行卡资料及时报送财务处沈会计处,电话83446689。
4、特殊学生,无法办理银行卡,请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及时提请系部证明,学工处认定后,按规定时间现金缴费,视同银行卡缴费。
财务处
学工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