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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预算编制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16-10-11浏览次数:

    各部门:

    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已经下达,根据市财政局要求,以下几点,特别说明:

    一、商品服务支出部分:

    1.办公费,请按办公用纸、电脑耗材、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其他办公费用分类,其中笔墨文具和纸张,只能写数量需求不能写价格,各部门将办公用品实际需求方案编制好后报送办公室,原则上由办公室扎口统一控制总额;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填列印刷物品名、是否定点印刷、金额等,需填写印刷数量、单价、宣传资料发放范围等信息。会议、培训印刷资料的费用应分别计入会议费和培训费,不在该科目反映;

    3.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费支出。填列咨询事项、咨询必要性、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收费标准、金额等;

    4.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填列提取和列支的手续费内容、标准、金额等。需提供相关凭据;

    5.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填列办公地址、办公房面积、入驻办公在职在编人数、用水量、单价,需提供发票;

    6.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填列办公地址、办公房面积、入驻办公在编在职人数、用电量、单价,需提供发票;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电话费要在具体内容中填列电话的部数,在备注中填列每部电话每月电话费;网络通讯费要在具体内容中填列网络名称;

    8.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需要说明服务面积、服务人员、每平方费用并提供协议、合同;

    9.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需提供维修明细及合同;

    10.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方面费用;

    11.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按徐财规[2014]4号执行;

    12.劳务费:放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不含长期聘用人员。安排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劳务费的,应填列劳务人员姓名、工作岗位(或劳务内容)、身份证号等信息;

    以上只是商品服务支出部分项目,其他项目如有必要,请一并编列;

    二、关于报送资料归口部门:

    1.办公费、招待费、邮电费、印刷费原则上归口部门为办公室,各部门请统一报送至办公室汇总;

    2.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校园基础设施维修费、零星工程、土建工程、生活设施采购原则上归口部门为后勤处;

    3.差旅费、培训费、出国人员培训费,长聘人员工资原则上归口部门为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

    4.咨询费原则上归口部门是纪委;

    5.设备采购、学生实习材料费原则上归口部门是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6.中职国家助学金归口部门是学工处;

    三、需要各部门提供的辅助材料:

    1.人事处提供10月份在职、离退人员工作表;

    2.学工处提供全体在校学生花名册。

                                    

     

     

     

                                      财务处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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