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对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0年度中央财政下达直达资金1.7万亿元,对市县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将直达机制常态化。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与去年直达资金全部为增量资金不同,今年主要为存量资金,通过改革调整资金分配利益格局,把中央财政民生补助各项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范围,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让资金流向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以及基层保工资保运转,集中更多财力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的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总量达2.8万亿元。
截至目前,我市收到上级直达资金58.6亿元,已分配下达54亿元,下达进度为92%;根据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已陆续支出21.6亿元,支出进度37%。分地区看,市直已分配下达4.6亿元,实际支出4.05亿元;区级已分配下达7.21亿元,实际支出2.85亿元;县级已分配下达42.16亿元,实际支出14.71亿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管理,做好剩余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保障相关政策及时落地生效,按照中央直达资金文件要求,因地制宜扩大地方财政资金直达范围。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直达资金监管的要求,配合审计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动态跟踪县(市)区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提高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