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的管理,减少学校教职工借款及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市委巡查问题通报的整改精神及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按照院领导的批示,对学校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时间
1.清理范围:学校各单位及教职工发生的借款及往来款。
2.清理基准时间:2018年6月30日以前发生的往来款项。
3.清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二、清理方案
(一)第一阶段:工作布置阶段(2018年10月8日)
布置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清理结算阶段(2018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1.整理各单位及个人往来款明细账,核对借款借据,并下达书面通知给相关单位及个人。
2.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还款手续,并做好账务结算工作。
(三)第三阶段:汇总考核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1.汇总往来款清理情况,对确实属于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或挂账依据不明等原因产生的呆账、坏账与死账,制定出相关处置意见和方案,报请领导和相关机构批准后进行销账处理。
2.对各单位往来款清理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核算大厅财务联系人进行考核。
三、其他要求
加强各单位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确保所借款项“专款专用、手续齐全、及时结算”,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规定,有效规范各类风险。
财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