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各部门:
开学以来,在审核各单位购买商品的票据中,发现了很多问题,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我们咨询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的同志,对大家存在的问题提几点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2018年徐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2.计算机、打印机、分体式空调、复印机、通用办公软件等纳入资产配送管理的项目,由市公物仓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联系人:葛徐浩,电话:83736058,18952268578。
3.其他商品应进入网上商城京东、苏宁专属平台采购。商城没有的或者没有可替代产品、型号的以及线下采购价格更低的,按照我校内控制度的要求,经院长批准后,可线下采购。
4.进入网上商城后,按照“报价最低”原则选购商品,并对比价高的商品进行截图,具体操作方法附后。
5.财务审核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商品截图、发票、采购审批材料、刷卡回单及其他资料等。
6.网上采购的商品应当符合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采购限价,不得超预算、超标准、超限额采购。关于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和采购限价的文件附后。
7.印刷服务实行定点管理,自主选择印刷企业,并与之签订印刷合同,一次性采购20万元以上印刷服务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凡自行到非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购买印刷服务的,财务不予报销费用。中标供应商名单附后。
8.如果有疑问,请各单位报账员咨询财务联系人。
财务处
2018年10月12日